第四十四章(1 / 3)

第四十四章寄律师函

日本有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案例主要围绕两个方面, 一个是「根据*」,另一个是「类似*」。所谓的「根据*」其实指的是, 抄袭作品是否由被抄袭作品的基本构架创作出来的。要证明这一点的关键, 在于对方是否以前就看过被抄袭作品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开始妃英理会问织田作之助, 以前是否看过汐见美实的作品。

而织田作之助很肯定地说过自己没有看过。

如果对方没办法证明这一点的话,原告律师会陷入苦战,毕竟抄袭作品中要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点才能证明,《子守歌》虽说沿用了《十二夜物语》的故事框架和部分人设内容, 但是已经过了三年,织田作之助重新写必然出现了很多的不同,思想也发生了变化。更何况,《风中童话》明显洗稿了一遍, 汐见美实很谨慎地换做自己平时那种优美华丽的文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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