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叫王鼠眼,是屠户的儿子。
你的父亲并不姓王,姓王的是隔壁王叔叔。你应该感谢你的国家规定弃养是犯法的,因为这条法律,你爹捏着鼻子把你养到了十六岁。
在你满十六岁的那天晚上,你的父亲掐着点把你扔出了门外,伴着钟声开了一瓶兑水的香槟,隔着门板对你喊道:“去找王叔叔!他才是你亲爹!”
王叔叔欣然接纳了你,并以500个银币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人贩子。
你长得贼眉鼠眼的,看着就不是个好人,没有人愿意买你。无奈之下,人贩子只能把你养着,让你继承他的衣钵。
二十一岁那年,人贩子死了,你也成了人贩子。
二十七岁那年,你被抓入狱,判了死刑。在死刑执行前一周,邻国打了进来,你所在的城市失守,你趁乱逃了出来。
你逃到了临天帝国,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截然不同、又莫名相似的男人,他说他姓张,叫贼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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