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里,他按计划行动。
他骑着摩托车到达胜利路河坝三巷4号院,将车停在一个集装箱附近。
打开钱袋一看,里面只有一捆钱,整整十万元——这是老人刚从工商银行取出的,封条都还未拆。
马汉庆来不及细想,将钱装进一个深*塑料袋。
他甚至没换衣服,直接跑到街上打了辆出租车返回招待所。
他预计警方需要时间出警和布控,必须利用这个时间差尽快逃离。
警方必定会知道是马汉庆所为,因此不能再浪费时间,必须争分夺秒。
回到招待所,他将十万元现金分成两份装入行李箱,随即迅速出门,打车直奔长途汽车站。
这次的逃亡路线他做了精心调整。
前两次都是直接乘火车向东,这是常人的思维,力求尽快进入内地。
但这次,他选择乘汽车向西前往奎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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